室馆职能

发布时间:2021-03-01 16:05:03 来源: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

根据《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(修订调整)的通知》(皖编〔200717号)规定,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与安徽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,是省政府具有统战性、咨询性的工作机构。根据《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参事室“三定”规定的通知》(厅〔2018]113),省政府参事室的机构定性调整为“省政府参事室是省政府办公厅的部门管理机构”。调整后,省政府参事室的内设机构、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保持不变。

主要负责人:

白和平: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党组书记、主任。

主要职责:

(一)组织参事围绕省委、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政府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意见和建议,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
(二)组织参事对省政府交办的及有关部门送来的重要行政法规、规章草案及其他重要文件草案进行研究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(三)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,开展文史研究、书画创作和交流活动。

(四)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,组织、支持参事和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,开展海外联谊活动,密切同社会各界的联系,及时反映社情民意,协调关系,化解矛盾。

(五)组织参事、馆员学习中共中央、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、省政府的有关文件,提高参事、馆员的政治思想和理论政策水平。

(六)承办省人民政府选聘参事、馆员的有关工作。

 (七)为参事、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,做好服务工作

(八)承办省政府、国务院参事室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内设机构:

办公室

综合协调机关内部工作;负责文秘、档案、人事、财务、行政等工作。工作需要时,可使用人事处印章。

主任:范建华 电话:0551-62601757

参事业务处

负责参事各项业务活动的组织安排;联系国务院参事室及各省、市参事室。

处长:姚觉云 电话:0551-63609270

文史业务处

负责馆员各项业务活动的组织安排;联系中央和各省、市文史研究馆。

处长:廉红红 电话:0551-62601276

机关党委

负责室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

专职副书记:刘欣如 电话:0551-62601160

下属单位:

安徽省海外联谊中心

办公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),上午8:00—11:30;下午14:30—17:30。

联系方式:0551-62601757

传    真:0551-62602896